野蛮争论——不要以道德名义去怀疑动机
文章出处://www.abjngd.com 作者:未知 人气: 发表时间:2012年03月18日
一讨论问题,就有人说你上次多报了五元钱,你不是好孩子,怀疑别人的品德。一百句话中抓住人家一个词不放,甚至打起来,会议就没法开了。
罗伯特规则首先主持人中立,辩论双方面向主持人,避免双方直接争论。也就是说双方是向主持人陈述,而不是互相质疑。还有一定要举手起立发言,通过举手、起立,让发言人无形中遵守规则,通过这些动作,也可以先稳定情绪。每个人的发言次数有规定,让每个人都有机会。而且主持人掌握均衡原则,一方发言后,肯定让另一方发言。发言的时候不能拖堂延时,不能强行要求发言,在别人发言的时候不能插嘴,因为这都是规则所禁止的。
这样的技术细节,是民主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。否则的话,发生分歧就互不相让,各持己见,争吵得不亦乐乎,很可能永远达不成统一的决议,什么事也办不成。即使能够得出可行的结果,效率也将十分低下。
还有就是不可对别人进行人格上的道德评判,对事不对人,如绝不可指责对方说假话,即使他真的说了假话。更不可指责对方是骗子,想行骗。这个中国人不大容易理解,他确是说假话或骗人,我为什么不能指出呢,这是正义啊。
罗伯特议事规则中有一条,是不能以道德的名义去怀疑别人的动机。一来动机是不可证实的东西;二来会议要审议的不是某个人,而是某件事情,对动机的怀疑和揭露本身就是对议题的偏离;第三,利己性是人类共有的本性,在不侵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,追求利益最大化并不为过,指责他人的动机本身毫无意义,不仅不能解决问题,反而增加矛盾。